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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关于及时提交2015年度互助申请及交纳2016年度大病医疗互助金的通知
2015-12-16 12:00:00访问量:

校工会关于及时提交2015年度互助申请
及交纳2016年度大病医疗互助金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 《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管理办法(试行)》《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现将提交2015年度互助申请及交纳2016年度大病医疗互助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关于提交2015年度互助申请的有关事项
根据文件规定:每年12月受理和审批互助会会员本年度患病的互助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时填写《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会员互助申请表》并随表附病历证明、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也可到校医院开具证明),经所在工会分会、校医院审核后,上交互助会管委会进行审批。
申请材料交纳地址: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303。
交纳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联系人:柴智,电话:60438122。
2 、关于交纳2016年度大病医疗互助金的 有关事项
根据文件规定:自愿入会的教职工每人每年一次性交纳大病医疗互助金为100元。
请2015年已入会教职工及时交纳。如果由于个人原因不再继续交纳互助金者,在停交当年起视为自愿退会,互助终止。
3 、新入会会员的有关事项
根据文件规定:每年12月份接收一次新会员申请。新入会会员需填写《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会员入会申请表》
自互助会成立之日起满2年,或教职工入职后满2年,未入会的本校在职教职工一般不得再申请入会。若申请入会,经互助会管委会批准,申请者应补交从互助会成立之日起应交纳的医疗互助金;若本人入职时间晚于互助会成立时间,则应补交自入职以来的医疗互助金。
4 、其他
由于学校财务处工资扣款有困难,经互助会管委会研究决定:2016年度收费统一由职工个人交纳现金,职工个人需将现金交纳到各分会,由各分会开具加盖工会财务章的收据,12月25日前将收取到的现金及未用完的收据交到校工会财务部,同时将《分会大病医疗互助会会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学校办公网-校工会-柴智邮箱。
各分会可于12月14日到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303领取收据,拷贝2015年度入会人员资料。联系人:王建军,电话:60438122。
请各分会高度重视,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会员,分会主席要亲自负责并确定一名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请于12月13日前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报到校工会(电子版发至学校办公网-校工会-柴智邮箱)。
 

校工会
大病医疗互助会管委会
2015年12月9日


https://wenfa.www.ndytng.com/uploadfile/2015/1216/20151216101912807.doc
https://wenfa.www.ndytng.com/uploadfile/2015/1216/2015121610191423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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