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教资函[2015]8号文件“关于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及“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的精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了我校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初审工作,于11月23日对146位申请教师进行了现场确认,中心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对申请人的信息逐一进行了审核,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体检信息、两学考试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普通话成绩、授课情况等,并检查了申请资料的完备情况,共有104名教师初审合格,现将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从即日起至11月27日中午11点,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提交书面具名材料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B区418),电话:60436615。
附件:2015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合格名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 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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