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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组织河北省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10-26 12:00:00访问量:

全体教师:
各部门、单位:
根据冀教资函[2015]8号文件“关于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1)及“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附件2)的精神,现将2015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其它事项请认真阅读附件中的文件)
    一、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目录及重要说明
  1. 《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一份(需教师本人签字);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请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最新版,封面由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1)可以提供本科及以上的任何一段学历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
(2)其中学信网上目前只提供2002年及以后的学历查询;2002年以前的学历认证需要在以下地点进行认证: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地点:河北省教育厅东配楼106,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或天津市大中专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津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院内),电话:23018724)。
  1.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由天津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体检时间为11月17日-20日,体检表样表待省里发布后下发,其它要求见附件1);
  2.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⒅せ?匚?魇∈械挠镅晕淖植馐灾行模?怪せ虬熘た捎胗镅晕淖植馐灾行牧??);
  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各单位党委出具,样表待省里发布后下发);
  4.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将由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出具,暂不需要教师本人提供);
  5. 聘任岗位证明一份(由人事处或城市学院组织人事部出具);
  6. 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城市学院教师本人出具);
  7. 授课证明一份(规定:系统讲授或助课学校教学计划内的一门及以上课程,且不少于32学时。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领导签字、盖公章后,到学校对应职能部门盖章确认,样表待省里发布后下发);
  8. 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一张(具体看附件1的要求);
以上3、4、6条中的原件由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提供复印件即可,复印件上需有审核人签字并盖公章;以上各类表格的最新版将于第十周左右(11月2日至6日)在河工教师教学交流培训群(339711404)中公布??
   二、学校现场确认
1.时间:11月23日上午8:30—下午5:00;
2.地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418)
三、咨询方式
1.咨询方式:咨询相关问题敬请加入河工教师教学交流培训群(339711404,申请加入请告诉教师名和单位)。
2.更多教学资源和活动请关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 http://cfd.www.ndytng.com)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附件: 1、河北省关于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 年10月26日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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