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我校研究生群体中树立积极向上的榜样和典型,营造良好的科研及学习氛围,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河工大通知》)等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和研究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本次评选学院推荐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
对于参加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学生志愿者及开闭幕式的演职学生,由校团委根据相关文件单独评选,不占分配我校的总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
基本条件参照《通知》要求执行,且在校期间至少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一次。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选人政治面貌一般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1次。
2、参选学生干部须在校院团委、研究生会、功能型学生组织任部长及以上职位,学生社团任社长,在班级、团支部任班长、团支书;特别优秀或有突出事迹的其他学生干部也可酌情视为主要学生干部。
3、道德品行高尚、学习成绩良好、科研成果突出、工作能力过硬,在校级或者院级活动和工作中做出过卓越贡献,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广泛的学生基础,切实起到了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基本条件参照《通知》要求执行,且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一次。
(四)优先推荐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有较大反响者,可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省级三好学生
1、学生自荐。全体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进行自荐,参加学院评选。
2、学院评选。学院组织评委评定,所有候选人进入综合面试评定环节,评委根据《推荐省级优秀三好学生评分标准》(附件7)进行打分。最终推报名单将根据全部候选人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学生推荐。全体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进行自荐,参加学院评选。
2、学院评选。学院组织评委评定,所有候选人进入综合面试评定环节,评委根据《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分标准》(附件8)进行打分。最终推报名单将根据全部候选人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1、班级自荐。参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进行自荐,参加学院评选。
2、学院评选。学院组织评委评定,所有候选班级进入综合面试评定环节,评委根据《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分标准》(附件9)进行打分。最终推报名单将根据全部候选班级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四)公示
待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参加学校评审的候选名单确定后,集中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两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推荐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五、评选要求
1、各自荐候选人(集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附件2)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各项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3)参选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干部学院代表视频和个人简介及事迹材料、参选省级先进班集体代表视频、照片和班级简介及事迹材料。
2、材料附件命名方式为:参选XX材料-学生姓名。
3、自荐人应当对自荐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其他责任。
4、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PA办公邮箱:hebutmpa@163.com。学生自荐材料应于3月30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过期视为放弃参选,以电子邮箱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5、联系人,张明展,13920957170。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4.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5.省级优秀干部名册
人文与法律学院MPA教育中心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