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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关系办理、户口迁移、档案邮寄有关事项说明
2020-06-10 12:00:00访问量:

 

一、党团关系办理有关事项说明

 

(1)党组织关系不在天津市的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XX学院党委”,去向为“XX学院”。介绍信由学生本人持有,入学报到时交至学院,请勿装入个人档案。

 

(2)党组织关系在天津市的考生: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通过党统系统转入,具体事宜咨询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

 

(3)共青团员入学时持团员证或团关系介绍信到录取学院报到。同时请于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转入所在学院班级团支部,不支持提前转入。校团委咨询电话:022-60438287。

 

二、户口迁移有关事项说明

 

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学生户口为天津市家庭户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由天津以外地区迁入我校的学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迁移证有效期过期不影响落户)。

 

(2)户口由天津市集体户迁入我校的学生需上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即户口页)。

 

(3)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户口性质为非农业集体户口。 

 

(4)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天津市北辰区。

 

(5)报到入学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页)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收齐后,按学院一次性送我校户籍科。

 

(6)报到入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户口正式迁入我校前无法办理身份证补办业务,请同学们在户口迁移期间务必保管好本人身份证,保留好身份证复印件。

 

  户籍科咨询电话:022-60436694

 

三、非定向硕士生档案接收地址

  

我校2020年拟录取非定向硕士生(不含非全日制)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人点击此处查看

 

请严格按录取所在学院地址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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