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复试。我院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一、复试时间
2023年4月9日
二、复试地点
(东院)人文与法律学院办公楼(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
三、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面试,考查英语口语和听力。
2.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笔试,闭卷形式。侧重于时事政治,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在经济、社会、教育、科技、外交等领域的新思想、新政策以及改革开放40多年和新中国70余年治国理政的经验总结等。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50分。面试,测试公共管理学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素质能力、公共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等。
4.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测试心理素质、品德素质、人文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专业综合科目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同时结合考官提问进行口头回答。复试满分为400分,面试总时长20分钟。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1)需核对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
(2)需学校留档的文件包括:①初试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③政审表;④大学成绩单(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⑥《诚信复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并手写签名)。(以上资料均需留档备案,请按顺序排列放入文件夹,不用装订)⑦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携带对应加分证明原件以及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二等功申请免初试考生也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
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2)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的;
(3)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4)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5)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五、复试流程
1.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4月9日8:30-9:00
地点:东院第七教学楼C区403
2.思想政治理论
时间:2023年4月9日9:20-11:20
地点:东院第七教学楼C区403
参考人员:所有MPA调剂复试考生
3.英语、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素质面试
时间:2023年4月9日13:00-17:00
地点:东院人文与法律学院办公楼
面试考场复试顺序随机产生,复试当天公布,考场安排现场通知。
4.复试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准时到达复试地点,提交个人证件和材料,接受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格内考生个人信息,面试前将复试记录表提交给复试秘书。
(2)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其他说明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其他相关事项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专栏相关通知。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920957170
人文与法律学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