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不得违背宪法。宪法涵盖了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其重要作用和地位不言而喻。
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先后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它历经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订。
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我们有幸生活在伟大的新时代,宪法精神不断发扬,全面依法治国被提升到全新高度,我们的祖国正以令人惊叹的速度向前迈进。行走在二十一世纪康庄大道上的我们,理应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掌握本领,为国家法治化建设添砖加瓦。
文法学子晓政治、通法律,不仅学法、知法,更能懂法、用法,始终是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今后,我们愿继续做河工的普法先锋,奔走在宪法宣传的前沿阵地,为弘扬宪法精神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