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6年1月—2019年6月,人文与法律学院院长(其间2017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法制处挂职)
2019年7月—2023年2月,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处处长
2023年2月—2023年6月,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处处长、离退休工作处处长、离退休党委书记
2023年6月—2023年9月,党委常委、副校长兼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处处长、离退休工作处处长、离退休党委书记
2023年9月至今,党委常委、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