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经研究,省教育厅今年启动第二批“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Ⅱ)”。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申报范围限于全省普通本科学校、国家和省高职高专示范校,拟资助65名。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省教育厅直属本科学校:自然科学每人资助20万元,社会科学每人资助10万元;省教育厅直属专科学校:自然科学每人资助10万元,社会科学每人资助5万元;非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经费自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开拓务实;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3、研究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对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及时掌握科技发展信息,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并能够准确把握其发展方向。
4、近5年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个条件:
(1)主持省部级指令性科研项目或主持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其中国家级奖项本人为前七名;省部一等奖本人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审定品种)一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权)两项。
(4)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在企业应用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被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研究成果形成政策性红头文件或得到市厅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依据;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5)自然科学申报要求: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要求:在本学科领域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三、其它事项
1、其它管理事项按照《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2、申请者须填写《“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Ⅱ)”申请书》(见附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装订,不超过50个页码,申请材料一式7份。
3、已获得“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不再申请本计划。
四、申报受理时间:2013年6月7日,地址:行政楼A214。
自然科学申报联系人:高丽雅;联系电话:60438305;
社会科学申报联系人:吕静韦;联系电话:60438304。
附件
:“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Ⅱ)”申请书 |
科研院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