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单位:
接河北省科技厅通知,根据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征集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评议专家的通知》(国科政函〔2013〕43号),将建设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评议专家库,并启动了评议专家的征集工作。为做好我省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类型
本次重点征集科学、技术和工程研究领域的一流和资深科技专家,知名科技管理、企业管理专家,以及从事投融资工作的高级专家。入库专家将参与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咨询评议工作,并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人才(专家)库。
二、专家征集条件
1.科技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不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相应领域从事实际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
——了解国家战略需求,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2.科技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长期从事科技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研发组织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熟悉国家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国内外科技、经济发展情况。
3.企业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熟悉相关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市场需求,熟悉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运转、管理情况。
4.投融资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较高的经济、金融等专业理论水平;
——长期从事创业投资、资本融资等相关工作;
——对科技金融结合发展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征集的各类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或特殊专业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责任心强,能够在时间和精力上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工作。院士、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省(部)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中层及以上负责人等优先纳入。
三、专家征集渠道
专家由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等负责组织推荐,不设名额限制。按照科技部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重点负责所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专家的组织推荐工作,国资委重点负责央属企业专家的组织推荐工作;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地方所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专家的组织推荐工作。
四、其他事项
1.专家征集工作实行网上推荐,请登录科技人才(专家)征集系统(www.sttc.net.cn/zjzj)填写。具体流程及操作说明见附件1及附件2。
2.专家个人用户注册、信息填写及更新的时间截止至7月14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丽雅 60438305
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技术支持:朱月磊(010-68598385)
附件(见校通知公告栏):
1. 征集流程说明
2. 专家个人用户操作说明
科研院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