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天津市科委将开展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工作,我校将组织申报,请有申报天津市级工程中心要求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所申报的工程中心须采取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属于高新技术领域或者属于天津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符合天津市工程中心发展规划布局。
2.所申报的工程中心需要具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检测、分析手段、工程化场所等基础设施。拟建工程中心的单位其相关资产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设备价值(应含检测、分析设备)不低于500万元,试验开发经营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30%,中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0%;工程中心总人数不少于20人。
4.具有属于本行业的独立机构(例如研究所、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可以是非法人机构),作为拟组建的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
5.近两年至少取得1项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以上水平的科技成果,并已进行转化或推广应用。
6.近三年承担本市横向课题应不少于10项或横向课题经费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填报《天津市工程中心组建申请表》及《天津市工程中心组建可行性报告》(格式见附件)。
2.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和电子档材料。
3.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院(北辰校区行政楼A区212室)。
三、申报名称
申报的市级工程中心名称为“天津市××技术工程中心”。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8月23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东升
联系电话:60438270, 13821802180
电子邮箱:liuds@www.ndytng.com
附:1.《天津市工程中心组建申请表》
2.《天津市工程中心组建可行性报告》(格式)
科 研 院
2013年8月5日
天津市技术工程中心组建申请表
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中心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依托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依托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
一、依托单位基本情况
依托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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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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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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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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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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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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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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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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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全民、集体、中外合资、外资、私营)2. 高校 3.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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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企业按营业执
照填写,高校可填写院系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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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高校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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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万元)
(其他单位填写依托单位固定资产高校只填写与中心相关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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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投入研究开发的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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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同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校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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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投入研究开发的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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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同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校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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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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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分类及占职工总数比例(高校只统计与中心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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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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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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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及博士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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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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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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