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4年度基础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专项的通知
时间:2014-03-06
来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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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鼓励各单位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到河北省讲学或举办、承办重要学术会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现开始受理2014年度基础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请。为做好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项的申请人应当是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主持人;
(2)专项内容应当与负责人主持的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3)专项应当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国际性专项应有国际著名专家学者出席,全国性专项应当有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出席;
往年获得过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不得申请此专项。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官方网站的“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请详细阅读系统登录页面“使用说明”中的相关帮助文件),经单位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材料(A4纸,一式2份)上报。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基金办不予受理。
三、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纸本受理日期为:2014年3月11日。
网络系统技术支持:师胜利 电话:0311-86701493
学校联系人:康志龙, 电话:60438305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