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答辩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4-03-03
来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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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单位:
依据《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校字〔2008〕166号)的相关规定,我校第一批“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已到,现开始该批项目的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采取答辩形式,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1.受理结项范围:2011年度受“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附件1)。
2.提交纸质材料日期:2014年3月12日;
答辩日期:2014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行政楼A214;
答辩地点:行政楼B208(A、B区中间二楼,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二、具体要求:
1.纸质材料包括《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结题书》(附件2)一式10份;结项材料附件(包括详细工作报告、按任务合同书已完成成果的复印件等)、《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复印件)、《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各1份。
2.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时,须准备20分钟的PPT,并于2014年3月23日下午4:00前将PPT发送至kxjsyjy@163.com。
联系人:吕静韦;电话:60438304。
附件:1、2011年度受“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名单
2、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结题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