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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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13年度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据统计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数据采集区间、内容

201212120131130日期间,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员、资产、科研项目、科技成果、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开放交流等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以后年报数据采集区间固定为上一年度121日至本年度1130日。

二、填报单位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经批准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三、填报方式

年度统计数据实行网上填报,重点实验室填写《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统计报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写《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报表》,不再报送纸质文件。

四、工作流程

1、登录填报系统

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 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管理平台”——“填报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口令登录后到“年报管理”在线填报。    

如需修改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在登录后点击“用户管理”进行修改。用户名和密码如果丢失或忘记,请与技术支撑单位联系。

2、填写表格

进入年报管理系统后,按照表格要求认真进行填报。

3、数据校验

录入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数据校验”进行数据自动审核,发现问题后及时做出处理和校正,直至校验通过。

4、数据提交

点击“年报上传”,提交年报数据。

5、年报提交后,学校、主管部门、省科技厅逐级审核。如果审核状态为“不通过”,请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并重新上传。

五、其他事项

1、请于20131220日前上传年报统计数据并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如不按时报送,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评估资格。

2、第一次填写年报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请向技术支撑单位索要用户名和密码。

3、年报数据和工作总结将作为编写《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和《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报告》的基础数据,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保证填报数据真实、准确、无误。

联系人及电话:

河北省科技厅(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及电话:

    李同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 031185829545 

      莺(重点实验室管理)  031185883326

实施单位: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联 系 人:蒋倩楠

联系电话:0311-85813216

电子邮件:hebsts@163.com

技术支撑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许永亮   

联系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8

电子邮件:hbzdsys@126.com     

科研院

联系人:李红实

联系电话:6020827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1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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