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接河北省民政厅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深入研讨民政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八次党代会以及第十三次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现开始申报河北省民政厅2014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课题指南 1.民政工作在构建服务型政府中的作用研究 2.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3.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研究 4.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研究 5.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6.城乡社区建设体制机制研究 7.慈善事业运营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8.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管理研究 9.基层民政组织能力建设研究 10. 构建与生态文明相协调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研究 二、自选研究课题指南 1.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研究 2.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和慈善事业衔接研究 3.完善社会组织扶持引导政策研究 4.优抚保障政策改革与调整研究 5.军休干部安置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6.减灾救灾联动机制研究 7.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研究 8.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9.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优化城镇型政区设置研究 10.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研究 11.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研究 12.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政策和环境研究 13.完善儿童收养制度研究 14.民办养老机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研究 15.婚姻登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研究 16.婚葬民俗文化研究 17.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激励保障政策研究 18.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建设标准研究 19.民政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研究 20.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研究 三、研究要求、课题评审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密结合河北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探讨民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新时期河北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出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 1.自选研究课题可由研究者在选题方向内拟定题目。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者须填写《2014年河北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重点项目意向表》,经河北省民政厅评审后立项。 2.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 3.课题报告书的编排格式要规范(见附件3)。 4.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已获奖论文不予评奖,文字责任由课题或论文作者承担。 5.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课题评审。课题评审由河北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申报材料及课题成果质量进行评审。 (三)成果形式。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自选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千字。 四、经费资助 对重点课题的经费资助,依据河北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结果,确定四个档次。1.对90分(含)以上的课题成果,给予2 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课题成果,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的课题成果,给予5000 元的经费资助。4.对70分以下的课题给予1000元的经费资助。课题成果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经河北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结束后,拨付课题经费。未完成或自行终止研究的课题,视为自动放弃,不给予资助。 对自选研究课题成果进行评奖,对于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课题,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1000元的奖励。 五、论文收集与评审 重点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28日,申报材料包括:重点项目意向书(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自选课题不接受提前申报。 请各单位于2014年5月19日、20日将自选课题及获批的重点课题研究成果纸质版一式2份送交校科研院,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2014年民政厅课题研究成果”字样。 联系人: 吕静韦 地 址:行政楼A214 联系电话:60438304 电子邮箱: kxjsyjy@163.com 附件1:
2014年河北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申报说明
2014年河北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重点项目意向表
重点课题、自选课题研究报告书格式与要求 |
科研院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