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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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摄影大赛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喜迎110周年校庆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展示我校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展现校区发展成果和校园优美环境,激发学生热爱学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经研究,校庆办公室文体活动部决定举办本次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比赛以魅力为主题,可围绕校园风景、人物采风、精彩活动等场景进行构思,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突出艺术性和创意性,能充分体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优美的校园环境。

二、参赛对象

    全校在校生(含研究生)、教职工、离退休职工

    三、参赛作品要求

1、记录校园,作品内容为校园内的人、物、景以反映校园建筑,校园景观,校园生活、教学科研等为主表达积极向上的人文风貌

2、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构思新颖,画面清晰,布局合理,主题鲜明、富有艺术美感。

3、参赛作品单幅、组照不限,单幅限报5幅,组照每组照片不多于4张,彩色、黑白不限,创作时间不限。

4、提供参赛作品照片,并提交参赛作品电子版JPG或TIFF格式,照片不低于500万像素,大小在2MB以上,概不接受经过后期处理的作品。学生参赛作品照片背后以及电子版名称均要注明“学院—班级—姓名—作品名称”,教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参赛作品照片背后以及电子版名称均要注明“部门—姓名—作品名称”,同时提交15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A4)以及作品说明电子版(txt格式)。

5、所有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或创意。

四、参赛作品报送

1、作品征集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17日,逾期不候。

2、参赛作品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上报,学生参赛作品报至学生处,教职工参赛作品报至工会,离退休职工参赛作品报至老干部处;同时上报报名汇总表,具体格式见附件。

五、评选办法

将聘请摄影方面的专业人士担任评委,对参赛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学生组、教职工组和离退休职工组。每组分别进行评选,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

    七、大赛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其活动中使用参赛照片,包括出版、展览、专题影视节目、专题CD、专题网站等,不再支付报酬。

2、请自行保留作品原始数据资料,来稿不退。

3、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学生处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60436572

   工会联系人:柴智,联系电话:60438122、60204138

   老干部处:罗树成,联系电话:60203180

                    校庆办公室文体活动部

                              2013年4月22日

摄影大赛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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