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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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初赛(北辰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入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深度融入我市“十项行动”,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效利用知识产权精准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市知识产权局、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共同发起举办“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为做好北辰区优秀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特举办“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初赛(北辰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赛组织

主办单位: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科技园

二、参赛范围

全市12条重点产业链等相关项目:A信息技术应用创新;B高端装备;C集成电路;D车联网;E新能源;F航空航天;G新材料;H汽车及新能源汽车;I生物医药;J中医药;K绿色石化;L轻工;M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N其他项目。

三、参赛主体

(一)参赛主体分为:个人、团队或中小企业;

(二)参赛个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工作居住证,包括在津学习的大学生;

(三)参赛团队是指:报名参赛前持有项目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科技团队、企业内部项目创新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四)参赛中小企业是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五)参赛项目专利的专利权人(被许可人)是单位法人的须在本市注册。

四、项目要求

(一)创新项目

在2021年6月1日后授权的产品(技术)专利并进行专利布局的项目。

在校大学生参赛项目专利在申请阶段即可。

(二)许可转让项目

在2022年1月1日后完成的专利许可或专利权转移项目。

(三)创业项目

1.在2022年1月1日后以专利权投资入股,形成新股东或新公司的项目。

2.在2022年1月1日后获得风险投资的专利项目。

3.在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的专利项目并形成高质量专利布局的。

4.在2022年1月1日后专利维权中获胜,对方停止侵权的专利项目。

注: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项目持有人,不存在专利权属与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包含至少一项授权专利、项目已处于孵化或正式生产阶段,有良好市场前景或经济收益,有可供演示的产品或样品优先。往届参赛项目不得重复参赛。

五、申报材料

(一)参赛项目需填写的《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参赛作品承诺书》(见附件2)。

(二)参赛项目需提供项目专利资料、产品技术图片(数据字节不超过3M)和募资项目多媒体演示资料(PPT版本)。

(三)参赛项目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电子件与盖章扫描件、《参赛作品承诺书》签字扫描件、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扫描件、产品技术图片和PPT演示资料、相应申报项目类型佐证材料等报送电子件到大赛专属邮箱hustpark2006@163.com,邮件名称为“比赛名称+项目名称”。

六、组织形式与奖项

(一)初赛将根据参赛项目数量设置一定比例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二)初赛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全市总赛,总赛获奖的按照《北辰区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与每件奖励不超过1万元;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比赛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结合初赛将组织知识产权系列培训和讲座,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   

      2.参赛作品承诺书


     


(联系人: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杜虹峰   15922107798

          科技园  李琳菲   18526272718)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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