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的依据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校政字〔2014〕83号】以及最新修订的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前,应根据所属学院具体要求,并与导师充分沟通后确定。课程学习计划制定后须严格执行。
二、相关学生:2015年9月报到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时间要求:2015年9月10日-9月13日
四、学分要求:24-30学分(个别专业学分要求除外)。具体课程类别及学分要求见课程学习计划模板(见附件)。
五、网上维护课程学习计划流程:
点击“课程学习”-“学习计划”-“课程学习计划”,在左侧的课程分类中,按要求选择课程。因2015年度培养方案为修订版,课程编号保持为“14S”开头,例如14S00A0001、14S12A0001。“研究方向”必须选择一个,且选定后不得修改。
制定完毕后请仔细核对。等待导师、学科、学院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打印、签字,交至所属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