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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重修重考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访问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季学期研究生重修重考报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29-38

二、报名类型

1. 重修,即跟班上课,按时参加考试;

2. 重考,即自主学习课程,按时参加考试。

三、报名范围

学期开设的公共课和专业课成绩不及格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流程

申请重修重考的同学需在研究生教务系统“学生重修重考选课”模块进行选课并选择教学班,无法在研究生教务系统“学生重修重考选课”模块进行选课的同学填写《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签批完成后,于3816:00前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B213)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 2021年9月起,课程库、课程编号及学分全部启用修订后的新版培养方案,报名的同学需根据目前的课程设置及开课情况慎重选择重修重考课程。如课程名变更,应导师充分沟通后,调整课程学习计划选择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重修重考;如学分变更,重修重考课程的学分不得少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

2. 选择重修的同学,原则上上课班级应为本专业2023级新生的上课班级。

3. 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硕士研究生学位课、必修环节有以下情况者:同一学期有两门课程(或以上)不合格,经重修重考后仍有一门课程不合格;或一门课程经两次重修重考仍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课、必修环节有一门(或以上)课程不合格且经重修重考后仍不合格的,学校予以退学处理。

附件:研究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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