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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8-01-23  访问量:

 

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现已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本次公派项目包括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派类别及期限

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申请条件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5(19723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为在读硕士生年龄不超过45(19723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正式邀请信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等

3、硕士类项目选派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

4、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详见该项目专栏选派办法”)

5、申请人应符合该项目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该项目专栏选派办法”)

选拔程序

1、材料准备即日起至网上报名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在该项目专栏查看项目申请详细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准备项目申请材料详见该项目专栏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同时填写研究生出国学习申请表》(见附件)。

2、材料提交:0305-0314

申请人将研究生出国学习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按要求顺序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一并附上

3、材料审查0314-0320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公示通过审查拟上报留学基金委的推荐人名单

4、网上报名:0320-0401

推荐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留学基金委要求上传附件材料系统打印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

5、网上审核:0401-0405

研究生院审核推荐人网上填报信息并按规定时间上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等网报材料同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6、评审录取:05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7、人员派出:06-08

其他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2、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1

3、网上报名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4、材料提交后请恕不予退还请申请人务必自行留存副本

5、有关申请和网上报名的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电话:60438232;联系人郭然;Email:liuxue@www.ndytng.com

 

                                                 研究生院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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