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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发布日期:2022-12-14  访问量: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本须知主要针对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考核全流程,以及拟录取硕博连读生的网上报名环节。

一、招考方式

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开展报名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机制。考生按要求提交学术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等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和学院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初试(笔试),学院对通过初试的考生进行复试(面试等),最终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今年招收博士学位类别均为学术型,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90人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计划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申请条件

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五)申请人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请程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5日

2.考生报名入口: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面右上侧“博士网报”入口。考生应按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报名信息,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请逐一仔细阅读)

(1)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须准确、真实,必填信息不可为空,否则将影响后续环节。

(2)“最后学历码”栏:硕士研究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选择“2”(“硕士毕业证书编号”栏不可为空,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生填写“无”),硕博连读生选择“3”。

(3)“最后学位码”栏:硕士研究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选择硕士学科学位码;硕博连读生应选择本科学科学位码。例如:XWM(最后学位码)为“408”时,KSFSM(考试方式码)应为“23”。

(4)报名材料《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基本信息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栏: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所属学院签字盖章;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口或档案所在地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3.缴费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生成报名号,普通招考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未成功支付的报名无效。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征得所报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后,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或寄至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和复印件纸张均为A4幅面):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两份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4.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具有国外学习经历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部门证明章)。

7.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体现本人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9.学院规定以及申请者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4月27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不能参加初试。硕博连读生不需进行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5月13日。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网报系统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初试英语的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13日(周六)上午8:30-11:30。

(二)初试专业课的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13日(周六)下午,专业课一:13:30-15:30、专业课二:16:30-18:30。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免相关科目的初试。

1.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英语初试和专业课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2.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英语初试: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TOEFL成绩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以上成绩有效期为5年(应为2018年9月1日以后取得成绩证明超出期限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初试。

3.满足学院制定的初试专业课免试条件的,可以免专业课初试。

4.免试资格以学院公布的免试名单为准。

六、复试考核及录取

(一)学院根据各科(含英语)初试成绩,综合考虑招生计划、免试情况、导师生源情况等,确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获得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参加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以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二)学院结合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本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影响奖助学金待遇、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注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主页博士研究生招生专栏https://yjs.www.ndytng.com,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附件: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专家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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