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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考点(1246)考生须知(12月14日)

    发布日期:2023-12-14  访问量: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考生知悉。

1.考生入校须持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能涂改或书写。身份证丢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我校考点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北辰校区,请考生充分考虑天气和交通等情况,合理规划路线,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放置非考试用品和通过安检的时间,避免“赶考”迟到,影响考试。

3.我校考点为自驾的考生提供停车位,考生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陪同人员、送考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4.请考生注意每场考试考场和座位的变化,避免走错考场。

5.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考试物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等,以及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用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考场楼周边50米)。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含智能手表)、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包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6.我校考点在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外为考生设置非考试用品放置处。放置非考试用品流程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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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充分考虑个人物品存取时间,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7.所有考生在进入考场楼时均应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安检正常的,直达考场;提示异常报警的,须在专门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交出相关物品等处置后,重新通过“智能安检门”再次进行安检,结果正常后,直达考场。等待安检时,须有序排队,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8.已经通过安检并入场的考生,离开考试楼后,再次进入时重新进行安检。

9.考生须服从考试管理、熟知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

10.我校考点东区、西区学生食堂、超市对考生开放(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中午考生可在食堂就餐和暂休。

11.请考生注意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尽量不去人员聚集场所,谨防因身体不适而影响考试。

12.我校考点将陆续发布考场分布图、非考试用品放置处示意图、停车区域示意图、考场-教室对照表等,请考生持续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通知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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