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心职责

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全校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管理,主要职责为:


1、 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

2、 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完善校内货物(设备、家具、图书、软件等)、服务招标采购程序,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3、 负责根据学校年度采购预算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安排招标采购项目实施计划。

4、 负责审核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的申报材料,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审。

5、 负责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和外贸代理公司的遴选、委托及管理工作。

6、 负责协调使用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外贸代理公司沟通,审核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材料,并履行相关材料的校内审批手续。

7、 负责政府采购项目以外的校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询价等,按相关程序确定供应商。

8、 负责及时办理进口设备订货、免税、报关、商检、验收及索赔等工作。

9、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及使用单位审核、签订招标采购合同,并完成对招标采购合同备案报审及归档管理等工作。

10、        督促和指导使用单位招标采购合同的执行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11、        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支付管理工作。

12、        协助处理对招标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及答复等工作。

13、        负责招标采购过程文件资料的归档。

14、        负责学校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15、        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115房间(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 5340 号)


联系方式:60438419/60438371




Baidu
map